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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是政府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省属公益科研事业单位。

     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法定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承担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基本职能是:一、研究、建立、维护河南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二、依法执行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型式评价和质量监督抽查;三、承担计量标准考核、计量器具生产条件考核等政府委托任务;四、开展测量校准、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授权证书号(国)计(2022)01031号;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号为№.L0175号;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依托我院建有国家水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钢卷尺与五金工具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河南)、国家新能源汽车供能装置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河南)、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河南)、国家气体传感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国家中心,建有河南省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质检中心,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国首家省级计量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了15个国家级型式评价实验室。拥有实验室面积62000多平方米,注册资金5.6亿元,建有长度计量研究所、热学计量研究所等12个专业研究所,设行政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9个职能部门,建有长度、热工、温度、力学、电磁、光学、声学、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化学等十大类37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获得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计量检定项目502项、校准项目591项;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计量校准项目702项、检测项目293项;获得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填补多项国内乃至国际技术空白,形成了以水、电、气、热等能源计量和化学、医学、环保等民生计量为代表的国内优势项目。先后承担近200项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及地方检定规程、标准的起草工作,曾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三等奖12项,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4项,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成果奖多项。

    拥有结构完善,梯次分明的科研队伍。现有在岗职工421名,在岗人员中有博士11名、教授级高工25人、高级工程师79人,工程师以上占职工总数的60%,国务院特贴专家4人,国家质检总局优秀中青年专家5人,河南省政府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共有国家级专家29人。

     荣获“全国卓越技术机构”称号;曾被授予“全国质检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科技兴检”先进集体等;“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政府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将秉持公正诚信、科学准确、精致严谨、满意快捷的质量方针,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为河南计量事业发展和河南社会经济发展努力奋斗。

组织架构

发展历程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河南省政府依法设置的省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社会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该院的前身是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2003年更名为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其主要职能是进行量值传递和溯源校准,为计量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多年的不断完善,目前本院已建有长度、温度、力学、电磁学、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光学、电离辐射、化学等十大类20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中全省最高计量标准99项,次级计量标准105项,具备了对53项90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能力;由国家总局授权开展检定项目357 项,校准/检测项目392项;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认可校准项目362项,检测项目92项。通过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确认本院具有对环境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等到10大类84种计量器具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的能力;通过国家总局对电能表、衡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进行型式评价的授权资格。隶属我院设立了国家水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力(河南)计量中心、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南省计算机网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多个产品质量机构,开展相应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及监督检验工作,设立的河南省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我院各种资质评审历程
1996
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授权考核,证书号为(国)法计(1996)01031号。
1999
隶属本院的河南省土地房屋公正计量站通过计量认证,证书号为:(99)量认(豫)字(N0836)号。
2001
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评审,证书号为L0175。
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评审,证书号为(2001)量认(国)字(Z2040)号。
2000年、2001通过国家总局对6种重点管理计量器具中的电能表、衡器、水表、煤气表的型式评价工作授权,证书号为(2000)量型(国)字209号,国质检函[2001]317号。
隶属本院的河南省商品量公正计量站通过计量认证,证书号为(2001)量认(豫)字(公) 018号。
2002
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换证授权考核,证书号为(国)法计(2002)01031号。
隶属本院的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授权,计量认证证书号为(2002)量认(豫)字(Z0230),授权证书号为(河南)省质监认字(38)号。
2003
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计量授权,证书号豫计授(1993)0021号。
2004
隶属本院的河南省河南省计算机产品和网络系统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计量认证,证书号为(2004)量认(豫)字(Z0697)号以及授权,授权证书号为(河南)省质监认字(05)号。
2006
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复查换证评审,证书号为L0175。
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证书号为:(2006)量认(国)字(Z2040)号。
隶属本院的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查换证评审,授权证书号:(2006)豫质监认字(038)。
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计量授权,证书号豫计授(1993)0021号。
2007
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监督和扩项评审,证书号为为L0175
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复查换证和扩项考核,证书号为(国)法计(2007)01031号。
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号为:2007161321Y
2008
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监督和扩项评审,证书号为L0175
隶属本院的国家水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三合一”评审。
2009
隶属我院的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南省河南省计算机产品和网络系统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查换证,计量认证证书号分别为:2009160230Z,2009160008Z, 授权证书号分别为:(2009)豫质监认字(038)号,(2009)豫质监认字(024)号。
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监督和扩项评审,证书号为L0175。
2010
通过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授权项目:电能表、衡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授权证书编号分别为(国)法计(2009)3513号、(国)法计(2010)1112号、(国)法计(2010)1811号、(国)法计(2010)1913号。
2011
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复查换证和扩项评审,证书号为L0175
通过国家认监督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查换证和扩项评审,证书号为:2011002040Z
通过国家水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查换证,计量认证证书号为:2011002945Z, 授权证书号为:(2011)国认监认字(369)号。

公正承诺

公正性声明

    我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设置的河南省最高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隶属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向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公正的检定/校准/检测检验(以下统称为检定/校准/检测)服务,实现我院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特做如下公正性声明:

1、我院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认真对待每一例检定/校准/检测,自觉抵制来自行政、商业、财政及其他可能对工作质量产生的压力和影响,避免任何可能降低技术能力、削弱独立判断力、公正性和影响职业道德的活动。

2、我院开展检定/校准/检测服务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全部由国家和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并由国家和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了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这些计量标准都可直接或间接溯源至国家基准,并通过国家基准溯源到国际单位(SI)。

3、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本院现行有效《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的规定,拒绝影响检定/校准/检测公正性的各种干扰。

4、为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我院制定并执行《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同时遵守国家关于防止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防止商业贿赂,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本院在技术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

5从事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遵循公正性准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服务原则,对所有客户提供同等质量的检定/校准/检测服务,确保第三方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公正性;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护客户的技术秘密和所有权;本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为客户服务的检定/校准/检测结果,保守在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7、我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客户的技术进行技术开发活动。

8、全院的其它业务活动都应不影响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9、对依托我院建立的国家级或省级产品质检中心,保证不进行任何有损其独立性、公正性及工作质量的影响和干预。

 

产品质检中心公正性声明

 

依托我院建立的产品质检中心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为了向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服务,实现质检中心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特做如下公正性声明:

1产品质检中心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自觉抵制来自行政、所依托法人单位、商业、财政及其他可能对工作质量产生的压力和影响,避免任何可能降低技术能力、削弱独立判断力、公正性和影响职业道德的活动。

2、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心现行有效《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的规定,拒绝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各种干扰。

3、为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中心严格遵守《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可以有效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本中心在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

4、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为客户服务的检验检测结果,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客户的技术进行技术开发活动。

以上各项声明和承诺,愿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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